职工购买再交易自住住房该如何在线下提取公积金呢?本期住房公积金业务指南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购买再交易自住住房线下提取相关政策。
一、购买再交易自住住房提取条件:
1.职工本人及配偶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均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无但配偶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职工可申请提取;
2.提取人本年度未发生过销户提取、突发事件提取以外的提取行为;
3.已支付全部购房款并取得住房产权,且全部购房款支付时间应在申请提取前;
4.所购住房用途非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
5.提取人应为购房人或购房人配偶;
6.共同购买再交易自住住房的,购买人关系仅限于夫妻、父母与子女关系。
二、购买再交易自住住房提取所需资料:
1.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
2.交易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3.购房款支付凭证原件(银行转账凭证或汇款凭证或现金进账回单或pos机刷卡回单等。购房款支付账户原则上应为购房人本人或配偶的同名银行账户,收款方账户原则上应为房屋出卖人或其配偶);
4.提取人身份证件原件;
5.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或职工不是购房人但其配偶是购房人的,应提供结婚证原件;
6.两人及以上共同购买的应提供关系证明原件;
7.在遵义市行政区域外购买再交易自住住房,职工或配偶户籍在购房地的,应提供购房地户籍证明原件;配偶在购房地工作的,应提供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原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配偶养老保险缴交证明原件)。
三、购买再交易自住住房提取时限、频次、额度
自取得住房产权之日起2年内,职工及其配偶每个自然年度可各申请提取1次,同一住房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出总购房款。
总购房款原则上以增值税普通发票载明金额计算。增值税普通发票载明金额与支付凭证合计金额不一致的,如增值税普通发票载明金额低于支付凭证合计金额,则以增值税普通发票载明金额为准;如增值税普通发票载明金额高于支付凭证合计金额,以管理部核定价格为准。
温馨提示:
若您对相关业务存在其他疑问的,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咨询:
1.使用微信客服和小金客服进行咨询;
2.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作者:龙潜淑
一审:何 嵘
二审:罗 蓓
三审:黎安富
四审:王成英
终审:艾明勇